2021年1月12日 星期二

500萬就能解決問題嗎?

 500就能解決問題嗎?

◎郭翰林

         內政部將推行數位身分證,並將在幾個縣市小規模試辦之後實施全面換發,卻因資安疑慮,傾向暫緩試辦。為消除疑慮,內政部擬提供500萬獎金給成功複製數位身分證者。顯然的,內政部是劃錯重點了,因為不只資安要防駭,連政府戶政相關人員的心態更要「革心」,以防人為不臧,利用建置便利的數位系統,更容易出賣個資,或別具用心的用在選舉,以此操控選情或掩護不法等等情事。


         已有律師團體提告,認為有隱私權的疑慮,關乎人民身分辨識及資訊自主措施,不應該由內政部單獨決定,應該是要交給立法院充分辯論、理解風險、建立配套,國民才能安心。


         而台大電機系教授林宗男更指出台灣民眾的個資在暗網上被販賣,但到目前為止,未見有哪個政府官員或公務員出來負責?想請問,這是過去防駭不足?還是人為不臧居多?或是長久以來中華民國的官場文化使然---只要因循苟且、官官相護、上下交相賊,交相掩飾弊端或不法,進而形成一個龐大的共犯結構?


         再加上,掌管個資的公務員或政府官員當中,只要有不肖人士依法利用他的權責及權限,輕易的把個資販賣或從事非法情事,又不受法律的監督或不被究責,那不就成了整個數位身分系統最大的漏洞?


         內政部有心防駭、重視資安固然很好,但上述政府體制內人員的心態不用改革嗎?或少數的不肖份子的行徑不用究責嗎?執政黨一再談改革,除了技術性層面的防駭可入手,卻忘了歸根究柢在於人。


        工具再好也得人操作,人可依法好好操作、便利人民,稱為「e化」。反之,也可為非作歹、賣弄人民,稱之「易法」。所以,不須院長、部長或縣長,只要戶政主任就可依職權從中操弄個資,進而成為地方「樁腳」。尤有甚者,再將戶政事務所內職缺交給地方首長或民代酬庸或賣官,再成為一個「樁腳」組織或「共犯結構」。加上先前盛傳要將約聘人員工作滿三年就可成為正職,更使得地方機關職缺水漲船高,助長歪風。


         如果500獎金就能加強防駭、補強資安、解決問題,當然是好事。但若把資安問題簡化成晶片是台積電做的或是多多溝通,甚至認為發發獎金就可以杜絕弊端,那就多花N500萬,讓資安可有N個保障,我想多數人都願意花錢買保障。只是這種做法是不是流於表面?


         如果 500萬就能解決數位身分證的資安問題,那不知地方的戶政機關會不會有樁腳酬傭或賣官的問題?如果中央是用人民的  500萬解決問題,地方卻向人民撈  500萬,這是政府解決問題?還是製造問題? 還是問題根本不在錢,只在人?


         其實,便利及深具前瞻性的舉措,不是不好,重點是如何落實,如何把關,如何讓人安心。說白了,不光是系統防駭的問題,人才是整個系統的重點。


         並不是要把在中華民國公務體系的所有人員都當賊來防,而是體制內鄉愿的或分贓式的容許不肖份子不被究責才是問題的癥結,執政者甘願讓幾顆老鼠屎壞了一大鍋粥,難怪再好的舉措也要令人不安,甚至被提告反對!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