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8日 星期二

國民黨的士氣值多少?

 

國民黨的士氣值多少?

郭翰林

           日前立法院臨時會宣布散會之後,開始清理議場,總務處粗估被國民黨破壞的設備約15萬元。儘管國民黨黨主席江啟臣早已說要賠償了,而該黨立委陳玉珍更說:「這個過程中不是錢的問題,整個士氣其實有提升。」換言之,國民黨早就想用錢買士氣。的確,15萬就可以買到或提升國民黨的士氣,那百年國民黨,時到今日果真也讓人開眼界了。原來,江啟臣所領導的國民黨只值15萬?

          只是,15萬既然提升了國民黨的士氣了。那國民黨是不是也有勇氣承擔毀損罪或妨害公務的刑責呢?畢竟,把國會殿堂當成健身房練拳,又打又咬又跳的種種健身手法已經讓人嘆為觀止,加上拔麥克風、毀講台等毀損公物的行徑,甚至妨礙議事人員發放投票卡,還蠻力想抽掉別人的投票卡等妨礙公務的舉措,這些違法行徑是不是也該一起承擔呢?猶如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說小偷還了東西還是小 偷,同理,破壞了公物、妨礙了公務,不會因為賠了錢就無罪。

         否則留下立委違法無妨、百姓滋事有罪的負面形象,更讓全民誤以為只要有錢賠償就可以到立院任意毀損公物。這不只教壞囝仔大細,更是立法委員公然踐踏法律?國民黨為了鼓舞士氣,毀損公物在所不惜,因為只要賠償15萬就好;但妨害公務、違規犯法,就不用負起任何刑事或政治責任?國民黨的士氣可振,但國民黨憑什麼拿台灣的法治當陪祭?

         國民黨曾經叱咤沙場建軍黃埔、抗日剿共甚至誇口說推翻滿清,士氣該如何提振,本是易如反掌之事,不思正道,竟在國會以毀損公物及妨害公務來「敝帚自珍」,豈不可笑又可悲?

---2020/07/27—

還給杏壇清白吧?!

 

還給杏壇清白吧?!

郭翰林

         國民黨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李眉蓁的碩士論文抄襲案持續延燒,各方人馬紛紛加入關注、搜索、爆料、討論,論文抄襲事件已經不是簡單的教育事件或政治議題,相反的更該趁此機會宏觀深入的探討這個已窩藏在台灣政教兩界已久的陋習,徹查政學交相賊的情況,還給台灣學術應有的水準與尊嚴。

         平心而論,政治人物的政治表現與作為,不盡然與學歷畫上等號。如哈佛博士當上總統,施政幾年後,照樣被民調打到趴、甚至輸掉該黨政權。只是高學歷就像政治高顏值,政治舞台尚未出手,至少可以吸睛,甚至先聲奪人、壯大個人聲勢,何樂不為 ?若真是活到老、學到老,想有更優質的從政品質,絕對都是多數人所樂見與鼓勵。只可惜,在速食貪利的文化及政學交相賊的情況下,台灣的高等教育品質長期以來可說被政治綁架、勒索。因此,今天國民黨的李眉蓁被檢舉了,但又如何?碩士學位已經依法被撤銷並公告了嗎 ?除此之外,沒有侵犯著作權、偽變造文書、詐欺等民刑事法律責任待追究嗎?

         時代力量還爆國民黨立委鄭正鈐的博士論文及苗栗縣長徐耀昌碩論涉及抄襲,複製貼上比例超過五成。目前,大家等著看戲,爆就爆,徐耀昌的碩論之 前也被爆過,當年教育部長蔣偉寧雖說不當,但中華大學卻認定「有瑕疵但未抄襲」,因此至今徐耀昌還具有碩士學位。不知李眉蓁會和徐耀昌有同樣的結果嗎?

         教育部已決定著手強化學位論文的品質保護,並推出8項機制,包含列入系所名額調整審查機制,學倫處理不妥、出事教授不克責等都將減招,也會公布各系所論文不公開比率,揭露特殊條件臨聘口試委員的原則與人數比例等。方法看似很多,但終究回歸學校,且各大學招生名額本在持續縮減中,8機制的約束力顯然有限。況且學校只要大言不慚的認定「有瑕疵,未抄襲」,各方人馬的爆料或高見馬上變成「狗吠火車」, 甚至被論文抄襲者看笑話了!請問,這是維護高教品質了?還是論文抄襲者的惡行被依法掩護了?法規不夠嚴謹有效的時候,中華民國的法律保障最多的竟是「惡行」豈不荒謬?還是相關人員就可據此替惡行公然脫罪,還美其名「依法行政」。

         最接地氣的行政院長蘇貞昌,彷彿至今未見到問題的核心,光是教育部就可以解決此政教問題嗎?李眉蓁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個,也絕對不會是唯一的政黨人物。只是藍綠都有的情況下,執政黨該怎麼辦?會有兩套標準嗎?會自我設限嗎?還是放任各黨政媒體各自爆料、掀底之後,再決定要不要處理?要如何處理?甚至學學過去國民黨善用的鴕鳥戰術,忍一下,讓各部會輪流失火、轉移焦點,浪頭過了,事情也就過了。反正距離選舉尚久,此刻何必費心處理?至於民眾所關心的高教品質又不是民進黨執政才有,民進黨要不要保證,等政治算盤算好了再說。

         蘇貞昌在媒體之前,一向衝衝衝,給人衝勁十足、效率卓著的形象。但可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光教育,其實行政院所轄部門和稀泥的又有多少?類似情況,在嘉義縣也上演著。民眾依法具名檢舉卻以「誤會一場」敷衍,進一步追究再以「約聘人員」或捏造事實塘塞,就是不願正面回答問題及依法行政。完全無視證據確鑿,反以「行政程序法第173條第1項第2款」回復兩次為由,不再予以答復。明擺著呼攏你兩次,就可湮滅事實。向蘇院長陳情,卻得到「複製貼上」的答案。這是蘇貞昌在上衝刺政績、力拚效率,在下的「沖」掉事跡、吃案新伎倆嗎?

         再者,法務部 1051221日法律決字第 10500223640 號對行政程序法 173 條之要旨解釋---- 若人民陳情與先前陳情事件事實或理由已有所不同,或就行政機關漏未答覆部分再次陳情……則非行政程序法第 173  條第 2款規定得不予處理情形範圍……不得援引上述規定而不予處理。但嘉義縣府卻企圖用半套法規欺上瞞下,形成「蘇貞昌衝衝衝、解決問題衝出效率;嘉義縣府沖沖沖、製造問題沖掉案件」,從蘇院長最強調的結果論來看,都是效率。也許這就是蘇貞昌要的效率?

         李眉蓁的問題期待蘇院長拿出政治高度,面對問題,不分藍綠,好好徹查,還給杏壇清白與榮耀吧!別像嘉義縣府賣弄半套法規,以為「複製貼上」就能推卸責任、蒙混過關, 簡直把人民當塑膠,枉了「綠色執政品質保證」的招牌!

2020/08/10

治標不治本就能愛鄉土嗎?

 治標不治本就能愛鄉土嗎?

 

◎郭翰林

 

        媒體報導日前嘉義縣民雄一家未立案的補習班以學生不服管教為由,丟包一名9歲女學童,任憑女童在大馬路上狂追交通車達幾百公尺,此舉引起民眾不滿。經檢舉及POST 網後,嘉義縣社會局、教育處雖介入調查,發現補習班正在申請立案還未核准,不過因補習班負責接送的老師已出面道歉,家屬暫不提告。

 

        看到這樣的新聞,只能說又是一個息事寧人及敷衍人民的處理方式。補習班老師丟包學童的行徑固然令人氣憤,但至少還有道歉的勇氣。但相反的,違法補習班的名稱及負責人卻被刻意隱匿,是否立即停業、裁罰或究責等等問題都含糊帶過。彷彿補習班是該被保護的受害者,所有的相關責任都是丟包老師承擔即可輕輕帶過。從新聞報導及嘉義縣政府的處理方式來看,補習班負責人到底是何方神聖?未經立案的補習班到底是哪家?人民竟然沒有知的權利?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畢竟,從嘉義縣政府所揭露的不對稱資訊可看出,政府竟是保護違法營業的補習班更勝於縣民的教育權益與生命安全, 這不是很可議?

 

         當然,治標不治本。只要有人道歉可讓事情落幕即可,便宜行事也好,敷衍人民也罷。總之,新聞熱度過了,政府就是不依法行政或沒有積極作為,人民又能如何?

 

        嘉義縣府簡直就是吃定人民。類似的處理態度,也發生在民雄戶政,人民依法檢舉某人無居住事實、虛偽申報戶籍,民雄戶政不但不依法行政,也不積極處理。被問急了,竟通知被檢舉人趕快遷出戶籍,之後再說已無不法情事,據此聲稱無法依法開罰。如果進一步公佈事證及細節,竟謬用行政程序法改稱業已回復,無須再復,就此裝聾作啞。

 

         類似情節,補習班違法營業在先,被媒體踢爆了,不只不願公布補習班名稱,更說「正在申請立案還未核准」,這表示只要日後核准過了,此刻的違法營業及不專業的教育行為都可被抹去嗎?剩下的就是學童家長與丟包老師的事?

 

         同樣的民雄事件,卻見到嘉義縣府同樣的處理手法,都是避重就輕、虛晃一招,之後就裝聾作啞,把人民當塑膠。這不只讓人民更看不到實事求是的態度,更令人忍不住要懷疑民主進步黨的執政保證,這是嘉義縣政府對蔡英文「清廉勤政愛鄉土」的具體展現嗎?

 

2020/08/07

2020年9月7日 星期一

誰槍擊了民主與法治?

 

【Yahoo論壇】誰槍擊了民主與法治?


郭翰林(自由評論者)
圖片來源:民視

        日前「館長」陳之漢遭年輕無業又無前科的劉姓男子近距離開射3槍,隨後劉男立刻持「高檔」槍枝主動投案,投案後又行使緘默權,等到2名律師到場才接受偵訊,種種跡象顯示這不是單純的槍擊事件,不單是治安問題,引發社會各界的關注與討論。

        一個槍擊事件,到底是地盤糾紛,黑道唆使所致?還是紅色勢力別具用心,潛藏其中?或擋人財路所致?是單純的社會治安問題?還是國安問題?或只是壞了洗錢集團想以陳之漢的新店當做為的掩護中心的企圖?

        除此之 外,關於館長在被槍擊當天開直播的作法也引起正反兩極的批評?是作秀? 還是交代遺言?是再創網路聲量?還是司法不被信任到人民被迫以此保存證據?或是被害者言行過激,被殺應該?還是加害者有理?敢開槍殺人就是老大、就是王道?

       其實,台灣號稱民主法治國家,但若想正當營業、依法營運開業的商業行為,就必須承受來自黑道或白道的威脅利誘,如果不從,又敢嗆聲並執意開店的話就得面臨「吃慶記」的後果。我對這樣的台灣社會感到憂心與悲哀。台灣終於擺脫威權統治、走向民主,但卻淪為黑道可以假借宗教或政黨漂白,恣意叫囂街頭、衝撞社會體制、公然挑戰公權力,現在竟又大剌剌的威脅人民的生命財產與自由。請問,這就是民主自由嗎?這是綠色執政對人民的品質保證嗎?

       先前台南市及高雄市因治安問題,總統憂心、行政院長難過,蘇貞昌火速拔掉兩市的警察局長。而今陳之漢被槍擊一案,若是治安敗壞,就好好大力整頓;若是國安問題,該修法就修法、該執行就執行。別弄得雷聲大雨點小,一如司改一般。否則這樣的完全執政,才令人民難過又憂心,支持改革,卻改革不力。以致現在的司法審判出現這種現象,吸毒有罪,殺人也有罪,但吸毒又殺人卻可能無罪。請問這是變相鼓勵犯罪?司改改到現在,請問是保護加害人為先 ?還是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為要呢?

        因此,當今社會若要殺人,預先鑽研法律程序,設下各種有利狀況才犯案,如殺人後再立即投案,以爭取減刑,黑道如此、白道也如此。現在連政府也不惶多讓,也和人民玩起法律遊戲,如行政院設寫信給院長的電子信箱以傾聽民意、解決問題。聲稱會將相關問題轉給權責單位處理,美其名是效率,但實際上卻淪為權責單位上下其手的最好方式,不用吃案,只要複製貼上兩次就可以迴避問題,甚至打發問題,只因這是行政程序法的「明文規定」。政府官員可以謬援法條、罔顧民意竟然還想撈取高效率的美名,一如槍擊館長的兇手一般,即便殺人了,至今民主法治又能耐他何?

      館長被槍擊不是因為他是網紅而該重視,而是這樣的槍擊案,不只槍擊了一個人的身體生命,還槍擊了我們所仰賴生存的民主與法治,今日,當各路人馬紛紛探視館長之際,除了交情或磳新聞之外,請好好想想,我們的民主與法治到底被誰槍擊了?民主法治又該如何維護與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