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5日 星期四

外籍老師不等於專業英語老師 2012/06/05

老師不等於專業英語老師
郭川珍         
報載教育部長黃榮村昨天表示,為有效提升我國中小學英語教育,教育部正和勞委會密切磋商,不排除鬆綁就業服務法,開放外老師到公立中小學或幼稚園教英語。這與月前台北市市馬英九要求台北市教育局召開公聽會,建請中央鬆綁外籍人士到校任教英語,以解決英語師資之不足。不只台北市市長,不少民間業者在民代(91110立委王昱婷陪同幼教業者要求放寬現行規定外籍教師不能到幼稚園和托兒所進行外語教學的法令)陪同下要求教育部開放外老師教英語的資格。這都顯示英語師資的嚴重缺乏的問題仍然沒也解決,而且已成了教育部推動英語教學的重要阻力。

               但是不論教育部長或市長或民代在思考解決英語師資問題時,似乎都稍嫌短視近利,因為師資的養成與計劃的實行應相配合的。不應現在缺英語老師,就找外籍老師來填補。這種急就章的方式雖可應急,但令人對英語教育的品質憂心忡忡。因為,外籍老師是會說英語,但並不表示外籍老師就是專業的英語老師。這道理很簡單,就如同大多數台灣人都可以說國語一般,但並不意謂著會說國語的每個台灣人都可以在校任教國語或國文。理解這個道理,就能夠破解「外來和尚會唸經」的迷思。
教育部對於師資的要求是:「國小合格教師」及「擁有英語教學能力並經認可」。前者是合格教師加修英語教學學分,以達英語專業的要求;後者是英語類科,但加修教育學分,以充實教育理念與技巧。就理論而言,教育部的政策是要教育與英語兩項都需達到專業的標準,方有資格成為「英語老師」,這是為學子的受教品質把關,是正確的政策。只是教育部在培育師資的過程中出現太多的問題與變數,導致師資缺乏仍成為英語教學的阻力。(此問題已有多人討論,於此不贅述)

本人並不認為在台任教的外籍人士的英語一定達到英語與教育都專業的要求。原因無他,在英語國家既擁有英語與教育兩項專業的外籍人士絕大部份留在原國家,因為這樣的專業,在該國(以美、加國為例)就足以找到薪資及福利普遍優厚的教職,根本不會想要遠赴台灣教學。因此,若想在台灣找到外籍人士符合專業要求者可說是緣木求魚。

   一般會到台灣來的外籍人士,若非外商公司職員或其它駐外單位官員或者是貿易商者流,這些人都有他固定的工作與職務,投入英語教職的機會少之又少。目前坊間可見的外籍人士多半是在海外尋不著工作,才來到台灣的。簡單的說,外籍人士在其原國家的就業市場上可能找不到工作或者學歷低,才流落到台灣覓職,而這些人正是我們立委及市長乃至多數民眾希望中央鬆綁政策的受惠者。請大家平心靜氣的想想,這些不論以觀光或宗教名義來台的外籍人士是否達到我們期望推動英語教學的專業品質?可以想像一下,「台灣國語」的台灣人我們通常不會給他機會到學校教國語,因為「誤人子弟」;那外來的外國人也許是充滿鄉土味的英文,但我們卻急於讓他進入課堂教導我們的孩子?!天啊!我可不希望台灣全面推動英語教學後,台灣學生學到美加各地方言式的英語乃至東南亞式的英語!


               總而言之,我在乎與期待的是英語教學是有品質,而不是濫竽充數的英語。期待教育部確實為我們的教育品質把關,該與學者專家好好構思師資養成的課題,而不是隨著政壇人物起舞,更不要急就章的讓民眾陷入請到「爛柑」還沾沾自喜的擺在桌面上彰揚的迷思中!

201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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