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4日 星期三

司改不改了嗎?

 

【民意論壇】司改不改了嗎?

  2021-03-25 11:50
當年3月23日攻占政院的太陽花學運成員魏揚等人被依「煽惑他人犯罪」判有期徒刑刑。而整個行政院暴力血腥鎮壓事件,最該被追究的國家責任與下令者責任,卻迄今仍無下文。示意圖/林冠妙,民報資料照
當年3月23日攻占政院的太陽花學運成員魏揚等人被依「煽惑他人犯罪」判有期徒刑刑。而整個行政院暴力血腥鎮壓事件,最該被追究的國家責任與下令者責任,卻迄今仍無下文。示意圖/林冠妙,民報資料照

7年了,太陽花學運打人警察至今還沒找到,但當年的警察卻一路升官。當年3月23日攻占政院的太陽花學運成員魏揚等人被依「煽惑他人犯罪」判有期徒刑刑。而整個行政院暴力血腥鎮壓事件,最該被追究的國家責任與下令者責任,卻迄今仍無下文。

儘管政黨輪替後,行政院在2016年林全院長任內,已對126名被告撤回告訴乃論的刑事告訴。但耐人尋味的是魏揚等人仍從無罪到被以「煽惑他人犯罪」判刑,而馬英九、江宜樺、王卓鈞等高層卻持續無罪開脫,不僅沒有刑事責任,連任何行政責任也不須承擔。好似當年的台北市警局局長、分局長的權限大過警政署長、行政院長及總統。請問,台北市警察局長可以不經請示就調動非台北市警到行政院嗎?當年的事件,行政院長及總統都置若罔聞到不用有任何意思表示?拒馬、鐵網、鎮暴車、水柱、警棍等等不用事先調度的?都是小小的台北市警察局長就可以依法調度的嗎?

從事實的發展來看,當警察一路服從命令到承擔起相關行政責任,讓法院可以技巧性地、過水式對有權者開脫罪刑,正也是警察可以一路升官的主因。因為,警政體系不論政黨如何輪替,仍然是那套講究絕對服從及跟對人的升遷體系,升遷與否與能力、資歷的關係不大,但跟對人或派系的關系可就青雲直上,警察既敢替上層擋住或遮掩政治風雨,上級怎能不照顧或掩護呢?

警察打人消遙法外一路升遷

因此,打人的警察當然找不到。就算找到了,也因個資保護不能揭露。不是不能定罪,而是沒人提告。問題就在此, 警察竟也玩起法律遊戲來了。被警察打的人,還得負責找出警察來、進而提告、舉證等等。在資訊不對稱甚至刻意誤導或遮掩的情況下,人民如何在司法上贏回正義與公道?可悲的是,司改至今,檢察體系竟也怠於偵查。還是檢警一家,怠於偵查也是必然的司法技巧?

這套遊戲與體制,讓方仰寧可升官、打人的警察不被究責、而執政下令者可以大方脫罪。所以國家可以賠償被警毆傷的民眾及立委,卻沒有警察或下令者會被究責。一如228或白色恐怖,有審判卻沒有真相,有賠償卻沒有元凶,有轉型卻沒有正義。

國民黨威權時期,司法像兒戲,為當權者整肅異己的工具,馬英九執政後,司法更精進為脫罪的舞台。蔡英文喊著司改的口號上台至今,上述的情況改了多少?還是司改已經不改了?所以手無寸鐵的人民可被依「煽惑他人犯罪」判刑,擁有國家名位及行政資源的當權者卻無「煽惑他人頂 (脫) 罪」之意?

如果司改只是以為有了國家的賠償就算進步了,就可付錢了事的便宜行事心態,和國民黨相比,的確大有長進,但放在當今民主進步的台灣,說白的,就是用納稅人的錢呼攏納稅人,當然不符社會期待。

請問這是司改嗎?還是司改不改了?與其淪為替國民黨的不義背書,不如大刀闊斧好好改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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