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8日 星期一

肅貪不分大小 司改更該徹底

 

【民報 民意論壇】

肅貪不分大小 司改更該徹底

  2022-03-28 16:45
作者指出,肅貪就是要不分黨派、不分顏色、毋枉毋縱,只是抓小放大、抓彼放己,不僅落人口實,遑論公平正義。示意圖/Pixabay
作者指出,肅貪就是要不分黨派、不分顏色、毋枉毋縱,只是抓小放大、抓彼放己,不僅落人口實,遑論公平正義。示意圖/Pixabay

繼嘉義市議員戴寧涉詐領助理費遭羈押禁見之後,又見無黨派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詐領助理費遭搜索約談。儘管民代詐領助理費的案件層出不窮,但在選前的司法行動仍然引發政治聯想。這是依證據辦案的肅貪行動?還是算好時機的政治整肅異己行為?

樂見司法掃黑肅貪,若在選前就能將不法者繩之以法,算是讓民主選舉提前汰換不法民代,讓民主選舉更有選賢與能的機會,實屬好事一樁。但反之,若成為政黨、政客或有心人士藉此打擊異己,作為選舉超前佈署的作為,那就令人不恥了。

雖然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期常有此手法,打擊在前、昭白於後。或官官相護、交相掩護,以致貪墨成性、惡名昭彰的民代或官員充斥,但奇怪的是,檢調不是不查,就是通風報信,落個查無實據、不了了之。總之,逍遙法外、坐享權位者仍非少數。

筆者無意為無黨籍或非執政黨人士護航,但不願見財大氣粗的不法者逍遙法外。不論黨派,動輒地方封王稱霸,檢警調乃至法官等司法人員稱兄道弟算是客氣,連律師也可喬案件,甚至喬職位,這已不是貪贓而已,更已然是枉法了。所以,有權勢、有關係的民代,即便詐領助理費多年,通常在司法掩護下安然無恙。形成權勢愈大,有恃無恐、坐奸犯科愈多的惡循環。更多的是,安插親友、樁腳擔任助理,是不是助理,還是民代說的算,當助理們與民代成一個共犯集團時,才叫民意代表?讓不法集團盤據、腐蝕民主法治才能代表民意?

這該是民主法治社會的常態?還是民主進步後該有的狀態?

嘉義抓了一個戴寧,就表示民主聖地就此廉潔與安寧,不再有詐領助理費的民代?有三百萬遺落車廂也不算事,更多動輒捧著數百、數千萬即刻交保的,對照無黨人士因無法籌出百萬交保金而需在拘留室過夜的情形及戴寧的腳鐐手銬奔喪。這不禁令人感慨,司改至今,公平正義落實了?還是被錢與勢實質影響著?

其實司改至今六年,「司法無法親近人民、無法有效打擊犯罪、失去作為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功能」的情況到底改變多少?如果,只抓一些小黨、無黨、反對黨或黨內的不合群份子來做為肅貪的對象,也不是不行,畢竟肅貪就是不分黨派、不分顏色、毋枉毋縱,只是抓小放大、抓彼放己,不僅落人口實,遑論公平正義。更讓惡者政黨輪替前人民眾所期待的司法改革,至今還停在「思改」?或已成「私改」?而被抓的小咖民代只是司改的幌子嗎?為德不卒的司改是不是反成了為虎作倀的掩護呢?

如果民代詐領助理費只是法規的僵硬及不符現代時勢所致,該修法就修法,別讓真詐領助理費的民代老喊著「歷史共業」而脫罪。已是完全執政的執政黨,從修法到執法,端繫乎執政的意志與魄力。別讓法之不周成為有心為民服務的民代絆腳石,更別因法之不周,成為有心人士鑽營謀漏的巧門。這考驗執政者的智慧和司改的決心。

選舉將至,法與罰該如何進行?到底是民意至上?還是樁腳為重?抓與不抓或辦或不辦,全國選民都睜大雪亮的眼睛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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