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7日 星期一

【論文抄很大】李眉蓁該紅了嗎?

出版時間: 2020/07/28 更新時間: 2020/07/28 09:47

【論文抄很大】李眉蓁該紅了嗎?

高雄市長補選國民黨提名人李眉蓁因碩士論文抄襲,日前道歉並聲明放棄碩士學位。

                                           資料照片

 

吳艷珍/前群策會專員、

前李登輝學校南部分校(高雄)專員

 

         國民黨籍的高雄市長補選參選人李眉蓁遭檢舉涉嫌論文96%抄襲事件,雖然鬧得沸沸揚揚,當事人哭著道歉並聲明放棄碩士學位,試圖為選情止血。幾天後卻又宣稱:「這兩天,我紅了!」看來,放棄學位、公開道歉,就如同李眉蓁的婆婆的誓言「若是假的,胸部會變小」一般可笑。

 

        李眉蓁因為論文「抄歸本」,且抄到連贅字、錯字與漏字都不管。如此明目張膽,大概就靠著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會放水,甚至仗著碩士論文有勾選校內校外都不公開,大約不會抓包,所以先緊咬他人不放,反正抄襲這類事,不只她一人,放眼政壇,不分藍綠,只要敢扯爛污就可尋得庇護。看準此點,誰敢追究?若真追究,台灣到底有多少個李眉蓁呢?不知會不會以茲事體大或族繁不及備載,再以「歷史共業」除罪呢?

 

         回想當年筆者是最後一屆公費碩士生,當時碩士論文口試通過後,還得依規定上繳五本論文,供教育部、國家圖書館等相關單位存檔及公開閱覽,否則無法取得碩士學位。筆者同學,因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論文,只能以碩士肄業。對照李眉蓁,竟可選擇不公開,儘管抄襲事證明確,碩士學位若未被相關單位依法撤銷,李眉蓁的放棄論只是一種政治語言或詐術,說穿了,媒體前滴幾滴淚,還是國家認證的碩士。至於違反學術倫理、侵犯著作權、偽變造文書、詐欺等民刑事法律責任,當然更別提了。

 

         再想當年,馮滬祥的所寫的《新馬克斯主義批判》被《蓬萊島》雜誌批評是「以翻譯代替著作」,涉及學術抄襲,卻被馮滬祥控告毀謗,為此雜誌發行人黃天福、社長陳水扁、總編輯李逸洋三人皆被判處徒刑一年。但經「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詳細指出馮著裡何處以翻譯代替著作,何處抄自哪一本書,證明指稱馮滬祥「以翻譯代替著作」確有其事實的根據。但台灣高等法院依舊判決陳水扁等人有罪,只將刑期從一年減至八個月,並 賠償馮滬祥新台幣二百萬元。

 

         難怪,綜觀政治風向,李眉蓁敢說「這兩天,我紅了!」李眉蓁敢賭,那相關單位敢堵她?至少堵她的「『紅』勝過藍綠」,還給高教應有的水準與尊嚴,還給人們期待的公平與正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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