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8日 星期二

作賊心虛 2011/08/26

作賊心虛
◎郭翰林

李慶安獲判無罪後,引發軒然大波。高等法院從二審定讞改稱檢察官可以上訴到三審,高院召開記者會說是「適當判決」,要求各界還給法院一個「純淨審判空間」,此舉不只是做賊心虛,更藉此公然向上表功及向下施壓。

首先,高等法院若不是做賊心虛,何必從無罪定讞改成可上訴三審,把球丟給高檢署,讓檢察官來為高院加強背書嗎?這不就間接承認二審審判不是「純淨空間」所致,對司法的公平正義「凹很大」嗎?!
                                       
再者,一個被高等法院視為「無罪」的小案子,還得高等法院再次公開強調、聲明無罪是適當的判決,其真正用意是:往後若有任何不同判決就是不適當的,此話明白諭知高院轄下眾法官,間接施壓於法官,屆時可以省卻換法官這碼事,更是向馬政府表功:我已昭告天下了,檢察官若不上訴,當然「馬上」維持無罪的判決;檢察官若上訴,只是把判決結果往後延,讓院檢雙方在法庭在上演一齣雙簧「法律秀」,讓法律用詞再玩一次文字遊戲之後,判決結果仍是「無罪」。

反之,若有白目法官,不照劇本走,錯可不在我;至於檢察官若也不配合,錯更不在我。這是典型的政治算計,而不是司法公平正義的表現,高等法院這場記者會,難道不會令老百姓認為是「做賊心虛」嗎?


--201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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