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1日 星期三

司改在哪裡?


文章轉載自民報: http://www.peoplenews.tw/news/a2ae4c9c-96af-4c66-bfcb-3b355e50d722
【專文】司改在哪裡?
文/郭翰林(加拿大台僑) 2018-03-19 10:50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被控騷擾女助理,職務法庭再審改判後,不需免除法官職務,只需罰薪1年約216萬元,得保留每月18萬元的退休金。此判決一出,引爆爭議,普遍認為「不符人民期待」。但該案受命法官陳志祥強調法官可貴之處在於不必迎合輿論,認為陳鴻斌只是「試圖發展婚外情」未遂,並非利用職權性騷擾助理;另名法官林文舟更說性騷擾只是「言行不檢,尚未達到不適任法官的程度」。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被控騷擾女助理,職務法庭再審改判後,不需免除法官職務,只需罰薪1年約216萬元,得保留每月18萬元的退休金。此判決一出,引爆爭議,普遍認為「不符人民期待」。(資料圖/取自司改會臉書)

    顯然的,該案承審法官是前司法院院長林洋港的忠實信徒,抱持著「司法像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的信念。面對砲聲隆隆的質疑還能臉不紅、氣不喘地上媒體說分明,還強調「如果我是恐龍法官,那幾乎所有法官都是恐龍法官」。除了佩服法官的勇氣與堅持之外,我也同意「輿論」並非審案裁量的核心,只是我更想了解法官堅持的法律見解是「公平正義」?還是深知司法體系的結構性問題,給予法官有恃無恐的勇氣?反正效率不彰的司法人員淘汰機制仍然變相的保障著「枉法」的司法人員,法官審法官又何必「相煎太急」呢?!

    中華民國的司法人員長期以來就受國民黨黨國教育的薰陶與把持,形成一種臭不可掩的「醬缸文化」,平常辦案就給人「有錢辦生、無錢辦死」的印象;加上近親繁殖,法界多少夫妻檔、兄弟幫加上同學、同期受訓等等關係,形成一個龐大又交相掩護的「生命共同體」,足以「官僚特權操控人事陞遷」,比如有簽結超過百案的檢察長,就有適時高升的檢察官先生;而「辦綠不辦藍」的問題即便在政黨輪替多次之後仍然存在,如:郭瑤琪、陳水扁有罪;林益世、馬英九輕判或無罪;現在似乎又看到「不辦男」的歧視問題,騷擾只是「試圖發展婚外情」未遂。

    加上過去有檢察官以被害人在強迫口交時沒有咬傷加害者陰莖為由,認定是合意性交;補習班老師陳星被控誘姦女學生,檢察官主張補習班老師沒有打分數的權力,不成立權勢關係等等案例,凡此種種,都再次強化、確認了「司法是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民意、輿論在司法案例中只是「放屁」!

    打著「司法改革」的小英政府,開過多少司改國是會議,要掃除「司法無法親近人民、不被人民信任、司法無法有效打擊犯罪」的情況已快2年了,不論是性別歧視、權勢關係或政治利益考量的案件,人民只看到司法「試圖強暴廣大民意」未遂,卻遲遲未見不容質疑的「皇后的貞操」!

    在這號稱「人民是頭家」的法治時代,廣大民意被司法給強暴了,該怎麼辦?請問小英總統,是「皇后的貞操」重要?還是人民活該?或是司改仍在「試圖發展公平正義」未遂?被邱太三盛讚為「全國整體司法改革最佳人選」的蔡碧玉,似乎還未為司改做出重大貢獻。所以,不管是法官性騷擾、檢察官濫訴或縱放,甚至檢察官與法官當庭對嗆的,司改改到現在,連廣大民意都被中華民國法官公然強暴了,這是司改已成「輸改」?!還是人民還要耐心等待邱太三「不浪費生命」的「思改」?

    也許,執政者真要等到「皇后的貞操」被司法強姦時才會喊痛,那時痛定思改可早就輸了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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