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7日 星期日

「宗教歸宗教、政治歸政治」是組織章程不許!大宮廟選舉和里長連結合理嗎?

「宗教歸宗教、政治歸政治」是組織章程不許!大宮廟選舉和里長連結合理嗎?


論者不滿台灣宮廟選舉和地方公職人員或各級民代選舉掛勾的現象,呼籲改革。圖為今年4月大甲鎮瀾宮舉辦遶境盛況。林建鋒攝資料照片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郭翰林/加拿大台僑

陳柏惟被罷免通過之後,引爆媒體和顏清標家族之間的戰火,更波及大甲鎮瀾宮,有人嗆說要顏清標退出政壇或鎮瀾宮董事會。隨著媒體不斷的披露,許多窩藏在宗教底下的行徑也逐一曝光了,人們憤怒了,但憤怒了又能如何?風聲過後、不了了之?顏清標還是顏清標,全國各地還有多少顏清標呢?

與其流於謾罵或各說各話,不如正視問題。其實,根本問題就在於宗教管理,也是政府該拿出魄力來好好推動宗教團體法,否則還不知有多少「顏清標們」潛藏在全國各宮廟。

何以和《宗教團體法》有關?

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一般的認知當中,貪污或賄選都是違法的,即便選上也有當選無效的可能。但是同樣的事實只要發生在宮廟體系,即便證據確鑿、當事人也坦承認不諱,仍是無罪。因為依照中華民國的《宗教團體法》,就是無法可管,無法可罰。

如果你對是良善的信徒,對宮廟內董監事會或管理委員會的行事風格不滿,那就投入選舉來改革。很抱歉,不管你多虔誠或多正義,你就是沒有資格。因為照因為依照《宗教團體法》,你先取得信徒或信徒代表的資格,才能談董監事的選舉。就以大甲鎮瀾宮為例,信徒代表是里長,里長才有資格選董監事。也就是說,媽信徒代表必須具有公職人員資格,你想「宗教歸宗教、政治歸政治」,從組織章程來說就是不允許的。

再者,里長的的產生受《選罷法》約束,賄選就是黨選無效。但董監事會的選舉卻不受《選罷法》約束,攜槍脅迫、買票賄絡等等反民主的違法行徑都是被允許的, 雖然備受爭議,但無法可管。

這很詭異,也很荒謬,但就是已經存在幾十年的事實,不但是現存狀況,而且還是現在進行式。

不只大甲鎮瀾宮,北港朝天宮的選舉方式也類似,和地方里長巧妙的連結。這些都擺明宮廟的選舉和地方的公職人員或各級民意代表選舉掛勾,宮廟不被地方派系把持不是緣木求魚嗎?

請問,世上如果有一個地方,可以貪或污卻不算犯法,你去不去?不用考驗人性,其實,你我一般人通常都進不去。即便不和政治組織直接掛勾,也有重重遊戲規則。如新港奉天宮董監事由信徒直選,感覺民主多了,但想成為信徒,則需特定時間加入。換句話說,大宮廟仍然把持著遊戲規則。

所以當今宮廟管理階層可以黑白雜處 、藍綠兼具,甚至窩藏紅色勢力,請問這僅僅只是顏清標一家族的問題嗎?還是法規不足,長期變相放縱所致?或是政府的不積極作為?

猶記幾年前彰化二水的碧雲禪寺變成共產廟之前,各界多方呼籲政府正視,總是得到無法可管的答案。直到美國《紐約時報》報導之後,在海外丟臉了,引起台灣民怨,彰化縣政府才被迫拿出魄力拆除共產廟,一改過去無法可管、無錢拆廟的說法。

加上,去年武漢肺炎肆虐之際,全國各宮廟幾乎都同意暫停或延後進香遶境,唯獨顏清標執意說大甲鎮瀾宮要遶境,儘管社會輿論負評如潮,還出動部長南下拜託後才延期。

更別忘了,當年減香的環保議題硬是被操作成滅香的前車之鑑不遠,誠懇的呼籲執政黨,大刀闊斧進行《宗教團體法》的修法與實施,還給人民真正不被污衊的宗教殿堂與信仰吧!

【原文刊載於2021/11/08《蘋果新聞網》「蘋評理」即時論壇】: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11108/5L6R2EIYZFA5LDI2NJLHH5T2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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