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5日 星期三

馬英九的降落傘 2015/03/14

馬英九的降落傘

◎ 郭翰林

     羅瑩雪推薦曾擔任美麗島事件起訴檢察官的林輝煌為大法官人選,引起輿論撻伐。對此,羅瑩雪還是認定林輝煌是「優秀」人選,而且美麗島事件是蠻久以前的事。批評者多半從
民主人權的角度來批評林輝煌的不適任,卻忽略了羅瑩雪仍
然堅持推薦此一「優秀」人選給馬英九的真正用心,其實正
是為馬英九的下台做鋪路。

     眾所周知,此刻馬英九已不只是民調趴到底而已,更是眾叛親離、紛紛跳船,應驗了馬(英九)金(溥聰)江(宜樺)
王(郁琦),「馬系團」擴大分崩離析。加上名嘴爆料收賄
的傳聞也在傳訊偵查中,隨著下屆總統立委大選的接近,馬
英九該思考的已不是如何重振國政,或是他最在乎的歷史定位,而是如何在下台後可以不像陳水扁一樣從偵查開始就被關,諸如此類攸關他的未來境遇才是他所急欲安排的。因此
,在法律的見解、解釋上自然就要有所佈局與安排,而大法
官任期八年,是個別計算,不分屆次。此刻提名「優秀」人選,未來不管誰當選總統,或許派上用場,或可因此「脫罪」或「減刑」,一如他的親信林益世、賴素如等等。

        因此,羅瑩雪推薦林輝煌給馬英九提名大法官,就可仗
著國會多數席次同意,一等立法院通過提名,馬英九就為下
台多了一層保障。林輝煌當年在美麗島事件時說民主政治的
改革應以數人頭的方式進行,而非打破人頭。此刻,呼籲藍
綠國會議員共同抵制這位定義美麗島是「以暴引鎮,鎮而益暴」,別讓打壓民主的共犯得以戴上司法的桂冠,甚至賦予
他未來「與馬共舞」的機會。如此「人頭」,才能真正展現
二十一世紀台灣的法治精神!

(刊登於2015/04/13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健忘?漸忘?賤忘? 2015/03/20

自由廣場》健忘 漸忘 賤忘

2015-03-20 06:00
◎ 郭翰林
     回顧台灣歷史,我必須很沉痛的說,台灣的民主之所以不夠進步、國民黨之所以可長期專制,有一個很根本的原因就是:台灣人健忘!
去年3月24日警方拳腳棍棒齊下,驅離行政院週邊學生羽群眾。(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遠的不談,光是去年三二四警察打人一事,警政署長王卓鈞直到已獲准辭職的此時仍然找不出打人警察,而被檢警起訴的民眾卻大規模的被傳訊偵查;穿著國家配給制服的警察很難辨識、來自各方穿著便服的民眾卻可輕易揪出。可以不怪罪警察,因為他們奉命行事;可以不怪罪下令者,因為他們也是奉上級命令行事,警察機關最高首長王卓鈞只要說「能力不太好」,也就安然辭職、退休,進而爽退!

        然而,人們在追究國家暴力之時,忘了警察打人無罪就是這種官官相護的心態,加上不當體制保護下的產物,人們甚至忘了這群人就是讓社會的公平正義崩解的共犯,甚至更忘了追究公平正義不也是當時運動的核心價值之一嗎?頭可破、血可流,但為何而流?又為人民、社會留下甚麼?忍不住再問一次是台灣人民健忘?漸忘?還是賤忘呢?

        諸如此類之事不勝枚舉,如二二八,也可不追究元凶,因為要寬容;也可不究史實,因為要放眼未來;人們擁有權勢時,即便親如祖父或伯父者為受難者,談起史實還是和稀泥,仿若歷史悲劇已是擁權者執政的罩門。請問這些人太忙、太苦以至於急於遺忘過往的苦痛嗎?還是抓住了權力、享受了光環就忘了來時路?這是健忘而已嗎?還是「賤忘」已成了一種追求表面和諧的最好遁辭?!

2015年3月14日 星期六

落漆國宴 落漆外交 2015/03/14

落漆國宴  落漆外交
◎郭川珍
       報載義美總經理高志明受邀參加羊年新春國宴,抱著與有榮焉的心情赴宴,結果竟是一人一桌且無人招呼的掉漆國宴,僅管事後外交部澄清說高志明坐錯桌次並向高個人致歉,這舉止不只匪夷所思,更再次深層暴露出外交部「休兵」政策已休到麻木不仁了,難怪馬政府的外交部已被稱為「外交休克」!

       首先,外交部只向高志明道歉,那就表示安排有疏失,只對高志明一人。外交部代表國家辦理外交,有此重大暇疵,難道無須對國人道歉嗎?如果高志明背景不夠雄厚的話,有立委質詢、有《台灣英文新聞》可抱屈的話,也許外交部又會推說是「外聘」人員的疏失。其實,非常簡單的道理,每一桌的桌長連自己的賓客是否到場都無法如實掌握的話,我不知道外交部該如何掌握每一個外交互動呢?聲稱全場賓客互動熱絡,那表示高志明不是賓客了嗎?落單的賓客是賓客不懂標示坐錯位置嗎?這表示國人赴國宴還得「受教育」,「藍綠」還是差很大的!還是馬政府早已習慣休兵或休克了,反正如沈斯淳不懂日語的人還是穩坐駐日代表,日前落漆國宴當然就是幾個道歉就可敷衍了,何須驚奇呢!

        至於駐外人員在海外虐傭、外交部人員在國內睡人妻等等行徑當然也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總之,外交部一貫的作法,不論在海內外,「外交辭令」不是拓展外交用,而是推託任何錯誤的最佳用辭,枉了人民的納稅錢已是慣例,高志明突然大動作的抱屈,也許馬英九又要「大大的吃一驚」!


2015/3/14

這是中華民國的底線嗎? 2015/03/09

這是中華民國的底線嗎?
◎郭翰林
    新的信義分局長走馬上任第一天就打著「取締非法,保障合法」的立場,終於對愛國同心會成員囂張行徑有所作為了,本以為公權力得以申張,未料警方竟以101報警「妨害行人通行」為由,請走「台灣獨立革命軍」大旗隊,後來竟順勢連長期在當地表達訴求的「法輪功」成員也一併「請」走,引發雙方口角。
 
    表面上看來,警察似乎認為在愛國同心會與台灣獨立革命軍、法輪功兩邊各打五十大板就可以平息眾怒,這不僅可以對P交差,也展現了警察維護公權力的決心。只可惜,警察對於合法與非法的認知也太扯了,「妨害行人通行」是該由警方來認定?還是由101說的算呢?台北101前廣場是台北市民的還是101的呢?如果產權是101的,101早該對「台灣獨立革命軍」大旗隊及法輪功提出侵入住居的告訴,而不只是報警趕人而已?相反的如果產權不是101的,那號稱台北地標的101也就太不文明了,可以容下愛國同心會長期高聲叫囂、打人卻見不得無聲沉默的訴求的表達,這樣的101裡面賣著世界名牌、高檔又典雅,外面卻是粗俗、囂張又霸凌,這樣的101經營心態跟頂新黑心油有何不同?請問信義分局長,警察是保障合法還是保障財團呢?
 
    101前廣場是台北市民的,新任分局長吳敬田認為要還給台北101前廣場一個安寧的公共空間,P說該規劃個「抗議區」之類的,說穿了,公共空間該如何使用還是有不同認知,有抗議區那算不算安寧的公共空間?台灣獨立革命軍只是大旗隊,而法輪功也只是靜坐,都該算安寧吧!請問信義分局長,這是非法該取締嗎?更想問P愛國同心會若想比照「抗議區」辦理,是否該畫個「擂台區」,讓他們繼續擂人、嗆聲呢?還是照張秀葉及遇港生所說的他們是老弱婦孺,就給他們「博愛座」好了!但要記得喔,他們都要繫好安全帶,不能亂跑、亂動喔!當然更不要亂打人啦!
 
   進一步說,這不是單純的公共空間安不安寧或安不安全的問題,而是關乎一個國家、一個首都的形象與國安問題,張秀葉等人背後是誰在支持?她都說了共產黨要解放台灣、剷除人民,台北想成為藍綠的非軍事區之前,請先處理紅色戰區,提高層級思考、面對問題,小看了紅色戰區,你說的「中華民國是最後底線」也就失去防線了!
--- 2015/03/09 ---

馬英九的降落傘 2015/03/14

馬英九的降落傘

                                        ◎郭翰林

    報載法務部長羅瑩雪已提出推薦曾擔任美麗島事件起訴檢察官的林輝煌為大法官人選,引起輿論撻伐。對此,羅瑩雪還是認定林輝煌是「優秀」人選,而且美麗島事件是蠻久以前的事。批評者多半從民主人權的角度來批評林輝煌的不適任,卻忽略了羅瑩雪仍然堅持推薦此一「優秀」人選給馬英九總統的真正用心,其實正是為馬英九的下台作鋪路。
    眾所周知,此刻的馬英九已不只是民調到趴底而已,更是眾叛親離、紛紛跳船,應驗了馬(英九)金(溥聰)江(怡樺)王(郁琦),馬系團擴大分崩離析。加上名嘴爆料收賄的傳聞也在傳訊偵查中,隨著下屆總統立委大選的接近,馬英九該思考的已不是如何重振國政,或是他最在乎的歷史定位,而是如何在下台後可以不像陳水扁一樣從偵查開始就被關,諸如此類攸關他的未來境遇才是他所急欲安排的。因此,在法律的見解、解釋上自然就要有所佈局與安排,而大法官任期八年,是個別計算,不分屆次。此刻提名「優秀」人選,未來不管誰當選總統,或許派上用場,或可因此「脫罪」或「減刑」,一如他的親信林益世、賴益如等等。
    因此,羅瑩雪推薦林輝煌給馬英九提名大法官,就可仗著國會多數席次同意,一等立法院通過提名,馬英九就為下台多了一層保障。林輝煌當年在美麗島事件時說民主政治的改革應以數人頭的方式進行,而非打破人頭。此刻,呼籲藍綠國會議員共同抵制這位定義美麗島是「以暴引鎮,鎮而益暴」,別讓打壓民主的共犯得以帶上司法的桂冠,甚至賦與他未來「與馬共舞」的機會。如此「人頭」,才能真正展現二十一世紀台灣的法治精神!

(本文同時2015年03月14日刊登在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

2015年3月5日 星期四

外交部 狗腿部? 2013/08/25

外交部  狗腿部?
                                                                                                                                                                                        郭翰林
外交部因應馬政府的外交休兵政策,該替國家爭尊嚴的事,一律休兵,所以連菲律賓這種有求於我的國家都敢欺負台灣,廣大興漁船案就是典型的例子。所以,外交不需要專業,不闇日語的沈斯淳可以是駐日代表,因為「上達天聽」;外交部的人員只要懂得狗腿或拍馬屁就行,現在又添一例!

外交部常說有便民措施,但駐外單位常分顏色辦事,屬深藍就多加服務,深綠就被貼標籤、多所刁難,若被逮到的,慣用的說法就是:「承辦人員是外聘的」要不就是「承辦人員已離職」,總之,推託卸責有一套!

所以,要讓外交部「便民」,首先民眾要先「變民」----變成身分地位崇高,高到足以讓外交部來拍馬屁才行;若不如此,外交部會先「辨民」,辨民之身分高低貴賤,再考慮如何「便宜行事」!

總之,平民百姓不管出國旅遊或旅居海外,還是眼睛睜亮點吧,不要忘了公務人員不是公僕,而是關中口中的「不是普通人」喔!


2013/08/25

外籍老師不等於專業英語老師 2012/06/05

老師不等於專業英語老師
郭川珍         
報載教育部長黃榮村昨天表示,為有效提升我國中小學英語教育,教育部正和勞委會密切磋商,不排除鬆綁就業服務法,開放外老師到公立中小學或幼稚園教英語。這與月前台北市市馬英九要求台北市教育局召開公聽會,建請中央鬆綁外籍人士到校任教英語,以解決英語師資之不足。不只台北市市長,不少民間業者在民代(91110立委王昱婷陪同幼教業者要求放寬現行規定外籍教師不能到幼稚園和托兒所進行外語教學的法令)陪同下要求教育部開放外老師教英語的資格。這都顯示英語師資的嚴重缺乏的問題仍然沒也解決,而且已成了教育部推動英語教學的重要阻力。

               但是不論教育部長或市長或民代在思考解決英語師資問題時,似乎都稍嫌短視近利,因為師資的養成與計劃的實行應相配合的。不應現在缺英語老師,就找外籍老師來填補。這種急就章的方式雖可應急,但令人對英語教育的品質憂心忡忡。因為,外籍老師是會說英語,但並不表示外籍老師就是專業的英語老師。這道理很簡單,就如同大多數台灣人都可以說國語一般,但並不意謂著會說國語的每個台灣人都可以在校任教國語或國文。理解這個道理,就能夠破解「外來和尚會唸經」的迷思。
教育部對於師資的要求是:「國小合格教師」及「擁有英語教學能力並經認可」。前者是合格教師加修英語教學學分,以達英語專業的要求;後者是英語類科,但加修教育學分,以充實教育理念與技巧。就理論而言,教育部的政策是要教育與英語兩項都需達到專業的標準,方有資格成為「英語老師」,這是為學子的受教品質把關,是正確的政策。只是教育部在培育師資的過程中出現太多的問題與變數,導致師資缺乏仍成為英語教學的阻力。(此問題已有多人討論,於此不贅述)

本人並不認為在台任教的外籍人士的英語一定達到英語與教育都專業的要求。原因無他,在英語國家既擁有英語與教育兩項專業的外籍人士絕大部份留在原國家,因為這樣的專業,在該國(以美、加國為例)就足以找到薪資及福利普遍優厚的教職,根本不會想要遠赴台灣教學。因此,若想在台灣找到外籍人士符合專業要求者可說是緣木求魚。

   一般會到台灣來的外籍人士,若非外商公司職員或其它駐外單位官員或者是貿易商者流,這些人都有他固定的工作與職務,投入英語教職的機會少之又少。目前坊間可見的外籍人士多半是在海外尋不著工作,才來到台灣的。簡單的說,外籍人士在其原國家的就業市場上可能找不到工作或者學歷低,才流落到台灣覓職,而這些人正是我們立委及市長乃至多數民眾希望中央鬆綁政策的受惠者。請大家平心靜氣的想想,這些不論以觀光或宗教名義來台的外籍人士是否達到我們期望推動英語教學的專業品質?可以想像一下,「台灣國語」的台灣人我們通常不會給他機會到學校教國語,因為「誤人子弟」;那外來的外國人也許是充滿鄉土味的英文,但我們卻急於讓他進入課堂教導我們的孩子?!天啊!我可不希望台灣全面推動英語教學後,台灣學生學到美加各地方言式的英語乃至東南亞式的英語!


               總而言之,我在乎與期待的是英語教學是有品質,而不是濫竽充數的英語。期待教育部確實為我們的教育品質把關,該與學者專家好好構思師資養成的課題,而不是隨著政壇人物起舞,更不要急就章的讓民眾陷入請到「爛柑」還沾沾自喜的擺在桌面上彰揚的迷思中!

2012/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