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0日 星期日

比國防部長更有種嗎?

比國防部長更有種嗎?
◎郭翰林

苗栗大埔被拆遷戶在內政部及苗栗縣政府確定不上訴後,等於張藥房等戶勝訴,將堅持原地重建。但苗栗縣的大家長劉政鴻卻在新春期間,強硬表示不接受拿苗栗縣府、鄉親的錢來賠償、來協助原地重建!這等口氣讓人想起前國防部長陳肇敏在面對江國慶冤案時,一副我靠山很硬,法律又能奈我何!只要過了追訴期,做錯、違法都無妨,退休俸照領、個人資產先脫產,補償金還不是全民買單!反正馬政府下的法律可用追訴期保障所謂「狗官」,再憑著「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心態,區區縣長的劉政鴻的口氣更勝陳肇敏,這果真是九趴馬政府新春代表作!


劉政鴻從「馬奮館」打響名號後,更以經濟發展為理由進行各項土地開發,他胞弟劉政池諸多案件中,他因「追訴期已過」而無罪脫身;轉眼就對大埔案大放厥詞,表明不上訴是因尊重內政部且縣府絕不賠償。這表明,他和內政部間有不可告人的默契和秘密嗎?是要縣級賠償變成部級賠償?還是劉政鴻更帶種,要個人賠償嗎?因為不管苗栗縣政府是何原因不上訴,總之,敗訴就是敗訴,要賠償就該賠償!劉政鴻不想花苗栗縣府的錢,我替苗栗縣民感到高興,但身為非苗栗的納稅人,我可不想替你圓這種「鴻」願;絕不賠一毛錢,應該是全民要說的,劉政鴻就敢作敢當吧!賠償金就由你個人全額支付吧!如此,或許還可「名留青史」,稍可補過!

2014/02/06

從李慶安到洪仲丘

從李慶安到洪仲丘

                                                                                                                                                      郭川珍
洪仲丘案一審判決結果出來,多數判六個月並可科罰金,最重也不過八個月,換句話說,在當今中華民國法律之下害死了一條人命,台幣十八萬元就可以除罪了!儘管民怨沸騰,但行政院長江宜樺、國防部等相關單位都以法治國家、尊重司法作為回應,對此結果,套一句馬英九總統的話「不符社會期待」!

這不僅不符社會期待,更令人聯想到當年的李慶安雙重國籍以無罪定讞案,李慶安從否認雙重國籍到承認,是費了多少波折,好不容易承認了,進入司法審判之後,就在檢方與法官的來回過招中,李慶安竟然無罪脫身,連薪資都不必返回。
「奇怪ㄟ」,違法犯罪是事實,但進入司法審判之後,就成了無罪!這就是馬政府執政下的司法,司法不是正義的最後防線,司法竟是公開替人脫罪的重要工具,現在的洪仲丘案不也類似嗎!案件先切割、再依不同法條的適用性來審判,很自然的就會有輕判的結果,因為,一切依法辦理啊!

所以啊,不願成為馬政府執政下的死老百姓,可要認清這一切,公民運動不是在街頭而已,更該具體的展現在選票上,為自己、也為台灣尋求「活路」吧!


2014/03/07

認清國民黨的真面目

認清國民黨的真面目
◎郭翰林
台灣學生攻佔國會,史上第一遭!滿意度只剩九趴的馬英九,面對不斷湧入的聲援與支持,還是堅持要通過服貿,簡直就是視人民為無物!在民進黨及台聯等在野黨的聲援、關切之下,警察至今看來還算自制,不敢有大動作驅離,但立法院內院卻不斷傳出斷訊、斷電的狀況,這不禁懷疑是否國民黨刻意技術性惡搞呢?

企圖以此甕中抓鱉,不只切斷學生利用網路對外聯繫的管道、更切斷學生可以續有通風的環境,等於間接要逼在立院內的學生就範,若果如此,不僅令人哀嘆馬政府還是寧可玩這種小把戲也不願正視問題,就是不願把服貿的實質內容攤給全民看,就是不要實質逐條審查,只要拗的過就過,就如同張慶忠所說的服貿在立院躺三個月「自動生效」一樣!

其實馬政府的種種技術性的蠻橫已是罄竹難書,先前的美牛案、最近的課綱微調不都是如此嗎!?其實現今的體制,即便滿意度只剩九趴,總統還是總統,如果全民也仿張慶忠的說法,圍總統府三個月或國民黨中央黨部三個月,是不是馬總統就自動辭職、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的身份也就自動失效?

馬政府如果不能面對問題,那全民就得面對問題,在即將來臨的各種選舉時,要睜亮眼睛,別投票給藍營,別忘了馬總統及馬意立委這五年帶給我們的痛苦與災難!

(2014/03/19)

這就是我們要的總統嗎?

這就是我們要的總統嗎?
◎郭川珍
在學生佔領立法院六天後,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終於出面召開中外記者會回應學生的訴求,他說學生以違反法律的方是佔領議場並冠冕堂皇的控訴說:「這就是我們要的民主嗎?一定要有這樣的方式犧牲法治嗎?」同理,我也想請問全國老百姓:「這就是我們要的總統嗎?」、「九趴總統還具正當性?」

馬英九說看到學生把國旗倒掛,很痛心、很羞辱;同理,想請問馬英九總統,為何陳雲林到台灣,中華民國國旗不能懸掛,一定要收起來,而且在中國的各種C咖到台時,國旗都不能出現、更別說懸掛或倒掛了。請問總統先生,當時您覺得羞辱嗎?您痛心嗎?當您現在說這話時,請問您覺得羞辱嗎?痛心嗎?我還是再一次稱呼您總統先生,以一個台灣人的身份稱您馬先生,而不只把你當人看,也未稱您為人渣,因此,再次問您總統先生你覺得羞辱嗎?你痛心嗎?

於此,我忍不住想問你真的是在擔任中華民國總統嗎?此時此刻,是否還有九趴可以支持你嗎?你要的可是你在中國的歷史定位嗎?還是為了貫徹馬鶴凌的遺訓:化獨漸統,癡心夢想兩岸統一,才會如此堅持黑箱作業、違反民主程序,這樣的罔顧民意、倒行逆施!請問,不能反映民意的民代還是民主政治嗎?假維護民主法治之名的總統我們還要嗎?


2014/03/23

我是老師,我以學生為榮

我是老師,我以學生為榮
◎郭川珍
   台灣學生在立法院表達反服貿的消息曝光以來,馬英九還是持續發表堅持要通過服貿的立場,國民黨立委更不斷貼上暴力、違法等等負面標籤,但看在為人師表的我的眼裡,真的是五味雜陳,是怎樣的政府要讓青年放棄學業、站上民主的最前線?是怎樣的國會多數席次綁架了民主、強姦民意?是怎樣的社會,要讓學生站在國會殿堂替全民上一堂珍貴的「公民」課呢?

    看著學生攀牆出入立法院,我很心疼,心疼孩子竟然必須在暗夜冒險突襲,只為捍衛台灣的民主與未來。因為罷免馬英九不成、罷免「馬首是瞻」的馬意立委也不成,更讓馬政府吃了秤錘想要背離民意、一意孤行,不論是美牛、還是課綱微調或是核四等等,「千夫所指、萬民所棄」的服貿(影響超過千種行業、四百多萬人)只不過是對馬英九施政五年來不滿的「導火線」,這群用行動寫歷史的學生,我引以為榮,更呼籲所有關心台灣未來發展的各階層人士,一起來守護這群學生,是他們讓我在苦悶的生活中看到希望、讓我更有勇氣為台灣的未來奮戰不懈,是青年學生,勇敢的走出教室,無畏的進入立院為全民點了希望之燈!

    我是老師,但以學生為榮,更謝謝妳們用行動寫歷史,為台灣上一堂寶貴的公民課!

2014/03/19

尊嚴不是微調來的

尊嚴不是微調來的
◎郭川珍
   課綱微調不僅引發政治上藍綠攻防戰,在野更有「捍衛國史聯盟」表態支持教育部,認為微調提升台灣尊嚴,而江宜樺更以閣揆之尊肯定,並要求加強宣導。表面看來,似乎執政黨比反對微調之士更愛台灣,更懂得捍衛台灣尊嚴。這種似是而非的說法,只是企圖替「蠻橫」的「微調」合理化,不僅困擾學生、家長,更讓老師們教學陷入天人交戰;長遠而言,更是變相的滅史、滅國,怎可「微調」輕忽!?

    首先,我想請問的是:國史,指的是哪一國的國史呢?是依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華民國國史嗎?還是獨立自主的中華民國國史?如果以台灣的歷史發展為例令人容易陷入迷思無法釐清史實與真相,不妨以美國與英國為例,眾所周知,美國源自英國,至今無人否認美國在語言、文字乃至文化、習俗上承襲英國,但是美國人絕不會因為文字或文化的淵源就混淆自己的國家認同,美國人還是斬釘截鐵的告訴你美國人不等於英國人。因此美國人的歷史與教育,是很務實、很「本土」的從美國所具有的領土以及發生的史實來認識、教導起,從生活當下學起,因此即便美國各地都有地名叫倫敦,美國人也不會認為他們就是英國人。因為,他們清楚國家不等於地名、文字、語言、習俗、文化,現今的美國人甚或認為美國比英國更強大,絕不會因為文化因素屈居於次,更不會枉自菲薄的認為談到自英國獨立出來的歷史,會讓美國人沒有尊嚴!

   國家的尊嚴,應該謙卑的從尊重這塊土地上所發生的事來審視、建立起,而不是從蠻橫的加入「國語」開始一路蠻橫到底,把這塊土地稱為「鬼島」,成長於此的人稱為「台巴子」……諸如此類的「中國沙文」主義的想法不該假教科書微調之名出現,中國霸權的優越思維更不該在此復辟,因為,我,我的學生不想也不該成為次級公民,教育該是教導我們的學生成為熱愛自己家國,更與世界接軌,不是嗎?

   教育部部長、行政院長拿出你們的良知吧,教育要深耕,是百年大業,別讓「魔鬼藏在微調的細節」裡!

(2014/02/21)

2013年6月8日 星期六

政治共犯大於歷史共業 人神共憤 2013/06/06

政治共犯大於歷史共業  人神共憤
◎郭川珍

   報載立法院日前以「臨時、突發、深夜」的夜襲方式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案」,以修法的方式替各級民代及教授除罪,說是「歷史共業」要大家「共同承擔」。此舉,正式標舉著國會在深夜時分偷偷護航除罪,草草了結歷史共業,不只是國會之恥,還是民主社會之辱,更是善良老百姓之冤,因人設法、制度除罪真的已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

   首先想問的是,貪污除罪既然是歷史共業,還要共同承擔,為何不敢正當的提出、充分的討論、適當的表決?或是立委諸公也是「午夜夢迴時」後悔當上國會議員,所以特別選在午夜時分偷偷進行修法以掩飾自身正當性的不足?還是認為暗夜裡全民比較好矇騙呢?原來,連國會殿堂還是喜歡「黑的」呢!?

   馬政府喜用司法整肅異己、護航特定人士已司空見慣;現在,更用立法來為個人脫罪,難怪這要被稱為顏清標條款,只是這回拿教授當掩護。這種「綁架式」的風格處處可見,都是將惹爭議的主要目隱藏在尋求改革的次要目的上,而且強調兩者不可分,說白了就是綁架。換句話說,這是用民主的方式顛覆了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更是國會議員公然綁架了全國人民,讓全民都得接受有權勢者貪污無罪,這不是全民都蒙上不白之冤嗎?!

   「歷史共業」要全民「共同承擔」,只因朝野是「共犯結構」嗎?那真叫「人神共憤」了!


---刊登於2013/06/06自由時報自由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