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2日 星期三

贖 罪 銀 2011/02/01


贖 罪 銀
◎郭川珍

        江國慶案在發生十五年後終於引起全民注意,冤屈致死的慘劇,在群情激憤難平的情況下,身為三軍統帥的馬英久終於道歉並指示國防部儘速進行後續責任追究,並研究協助平反江國慶名譽及賠償事宜。看似馬政府頗有決心勇於承擔、積極面對錯誤並進行相關的賠償補救措施,頗有「亡羊補牢」的意味。

        事實上監察院糾正國防部了、國防部也道歉了,而總統府也強調「後續責任追究將依法儘速進行」,進行的結果竟是「法律追訴期十年已過」,因此,監察院彈劾不成、只能糾正,案件的相關當事人也就是所謂的「狗官」也無需負起任何刑事、民事乃至行政上的責任,因為「依法」如此,所以「道歉」只不過是空頭,或是馬政府平息民怨的不得不的政治幌子罷了!?至於冤獄處死的賠償(頂多是補償吧,人命賠得出來嗎!)也就是全民買單,由全民的納稅來支付而已,至於狗官們當然繼續領關中所說的「不是普通人」能領的18趴啦!當年神速、完美破案並敘獎的功績及獎金當然「依法」繼續享有,難怪江國慶的父親要說「天無公理」,其實更該正名為「『藍』天無公理」。

        而今,真相呼之欲出江國慶之死並非「致命的巧合與科學盲點」,而是不配合劇本演出,影響「眾星星途」,合理推斷是狗官欲加之罪,進行證據加工,因此「體液」就是「精液」,教官的教導下跪就是「認錯的鐵證」。這種伎倆正是從中國撤退來台的國民黨慣用的兩面手法,橫行至今。

        綜觀整個案件的審理、判決乃至現今的究責當中,狗官名單中,應以陳肇敏為罪魁禍首,先是違法違憲指派反情報組織調查女童性侵案,其次覆判時因證據不足發回重審,竟然仍由同樣的三位一審軍法官進行,在死刑定讞後,江父又向陳肇敏陳情,他卻回以「個案處理」。簡單的說,陳肇敏當初對於下屬是以「對敵人」的心態來處理,現今更以高級將領之姿喊冤,殊不知他的將星路可曾是踩在無辜者的鮮血而上,可悲的是將領無法帶兵殺敵立功,反將兵當敵來鋪成青雲路。

        馬英九強調用人才德兼具,尤重德,已退役仍受馬英九拔擢的陳肇敏,真不知何德何能,深受這位法學博士、貴為三軍統帥的總統重用,至今仍有臉喊冤啊!全國正義之士都得睜大眼睛看,馬英九現在親自至江國慶家道歉了,以後若真有所補償江家,請別用我們納稅人的錢,因為我們的錢可不該是劊子手的贖罪銀!法學博士總該有辦「法」吧?!
---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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