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2日 星期三

誰消費了江國慶? 2011/05/25


誰消費了江國慶?


        江國慶遭非法刑求冤殺一案,今偵察的結果竟是沉冤雖得雪,但「狗官」卻難懲。這不禁令人回想起法務部為了強調今年槍決五名死刑犯執法的正當性,還公開表示「不要消費江國慶」,面對此一結果,令人不得不深思誰消費了江國慶?

        在農曆年前由馬英九親自到江家上香道歉並表示將「平反」後,狀似馬政府將勇於承擔及積極作為來「符合社會民眾的期待」,而今檢方認定江確遭凌虐、非法取供,但被控傷害、強制恐嚇及濫權追訴等罪的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反情報隊柯仲慶等九名軍官,卻因已逾追訴時效、部份罪證不足,全獲不起訴處分。這就是法學博士馬英九的「司法平反」嗎?還是馬英九認定「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的實質表現嗎?因為檢方說:「陳肇敏急於破案,違法裁示反情報隊接辦,衍生本件憾事,雖沒構成犯罪,但行為殊屬不當」。真不知「違法」與「犯罪」的認定標準何在?是自由心證嗎?還是馬系團下的官官相護或者是上下交相賊的標準模式?馬英九一向就是以清新、公正的化身示人,貴為總統鞠躬致歉、謙卑之至,無人能及;而馬系團也就依法行事,因此監察院依法彈劾不成,所謂的「狗官」也無需負起任何刑事、民事乃至行政上的責任,因為「依法」如此,簡單的說:違法官員只要是忠於馬政府的「狗官心態」均受法律保護,國家毫無社會正義、司法公平可言,這就是馬英九的「社會平反」嗎?

        因此,冤獄處死的賠償(頂多是補償吧,人命賠得出來嗎!)當然就得全民買單,至於狗官們當然繼續領關中所說的「不是普通人」能領的十八趴啦!難怪江國慶的父親要說「天無公理」,其實更該正名為「『藍』天無公理」。

       請問,「馬系團」中的各院會、部門:「到底是誰消費了江國慶?」

05/2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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